凡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站文章者,将被授予“学术臭虫”称号!

第十届中东欧国家和亚洲国家罗马法学者研讨会

即将于 2005 年 10 月 19 日- 21 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召开

 

继在海参崴召开了第八届,在诺维萨德召开了第九届如题会议后,第十届如题会议将回到亚洲召开。此次会议在一个穆斯林国家举行,表明了主办者亲和伊斯兰法系和罗马法系、加强亚洲和欧洲的团结的愿望。会议的主题仍然不变:主题一:罗马法系中的人;主题二,对债务人的保护;主题三,罗马法的研究与教学。在经费问题解决的前提下,我国有如下学者可能与会:丁玫(中国政法大学),姜作利(山东大学)、费安玲(中国政法大学),徐国栋(厦门大学),哈书菊(黑龙江大学),王洪(西南政法大学)、林艳琴(厦门大学)。会议的工作语言是意大利语和俄语,与会者必须以这两种语言提交论文。在此前提下,有意与会者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

 

徐国栋

 

 

声明:站内文章均仅供个人研究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来信告知

站内未注明作者之文章均为原创,如要使用或转载请来信告知

 

前期统计IP计数2320,新计数从2003年11月3日开始运行。

 

Copyright 2004 Institute of Roman Law, Law School, Xiamen University. Active ingredients: XHTML 1.0, CSS 2.0 .
网页设计者信箱:jojobear_905@hotmail.com
网站管理员信箱:romanla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