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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点简介

 

  2003 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从 2004 年开始独立招收博士研究生。该博士点拟招收的研究方向为: 1 、罗马法; 2 、民法基础理论; 3 、商事法律制度; 4 、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学术梯队健全的师资队伍,现有正教授 6 人,副教授 7 人,讲师 7 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 7 人。

  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长期的教学和科研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并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目前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18 项,其中国家部委科研项目 3 项,省市重点科研项目 15 项;自 1998 年以来,正式出版专著 23 部、教材 10 部、译著 7 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83 篇。同时自 1998 年以来民商法专业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20 项、高校人文社科奖 1 项、其它科研奖 9 项。在民法基础理论和罗马法这两个研究领域,许多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非常注重国际学术交流,自 2000 年以来曾先后派人前往美国(包括波多黎各)、意大利、俄罗斯、南斯拉夫、阿根廷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并与上述国家的相关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学术联系。

  罗马法和民法基础理论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徐国栋教授, 1991 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作为访问学者曾先后赴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深造。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是国内最早致力于民法哲学研究的学者之一,其研究成果一直处于前沿地位。 2000 年调入厦门大学后发表学术论文 50 篇、译文 6 篇,出版了个人专著 2 部。 2002 年,其研究成果中有 2 项分别获得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具有较广泛的学术影响。为恢复厦门大学的罗马法传统,他在厦门大学创办了罗马法研究所,以收集、研究、翻译外国民商法典,并按年汇编中国的民事特别法、判例学说为任务,旨在于为我国即将制定的民法典提供理论的、资料的准备。该所已组织翻译了《智利民法典》等 7 部民法典,收集了 80 部未经翻译的外国民商法典,在外国民商法典的译介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此外,该所还出版年刊《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已出版 4 卷);开设了“罗马法教研室”( www.romanlaw.cn )网站,迄今访问人数累计达到 4 万多人次。徐国栋承担的司法部项目《绿色民法典草案》(后也获得福建省重点学科建设基金资助)已经完成,并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徐国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哲学思想基础的讨论,主编出版了《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论战》,围绕着选择新人文主义还是物文主义的制定路线问题就未来中国民法典的战略设计提出了广泛意见。

  民法基础理论研究方向的齐树洁教授, 1982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在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齐教授长期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外国民商法、台湾民商法的教学和研究,自1992年起担任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他在学术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曾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多项研究课题,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50多篇,多次获得中国法学会、福建省政府学术奖励。近年来,齐教授致力于司法改革的研究,曾赴英国伦敦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进行学术访问,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民事程序法》、《破产法研究》、《英国证据法》《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等专著,在法学界产生较大影响。英国文化委员会和驻华大使馆曾发来贺信,对齐教授有关英国司法改革研究的学术成就给予高度评价。

  商事法律制度研究 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柳经纬教授 1985年 毕业于厦门大学,在这里完成了学士和硕士学位,继而留校任教。 2001年曾受聘担任台湾东海大学教授。 现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厦门市法学会副会长, 福建省民商法学重点学科的负责人。他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领域 广,在民法和商法诸多领域都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 先后主持完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等课题,研究成果《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司法律问题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已公开出版;并在公司产权理论研究、法人治理理论研究方面发表了多篇论文,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司法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他发表的企业财产权系列研究论文被收入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的《国企改革与产权》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的《物权法专题研究》等书,受到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重视。柳经纬主编的《厦门大学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7册)、 《商法系列》(10册) 和《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每年2期,已出版 7期 )也在学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他在物权立法、民法典立法研究领域发表了多篇论文,并组织编写《我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受到学界的关注。

  商事法律制度研究方向的另一学术带头人朱崇实教授 1982年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0年5月毕业于贝尔格莱德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厦门大学法学院任教。1999年8月-2000年7月为美国富布赖特学者,于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他长期从事金融法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完成“银企关系及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金融创新的基础法律保障研究”、“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基础理论与新兴问题研究”等课题,出版有《外商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价》、《经济法》、《金融法教程》等著作和教材,发表有《论资产证券化的若干基本问题》、《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法制的完善》、《商业银行股份化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日本证券化发展之研究》、《再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等论文。学术成果先后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国家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研究 方向的学术带头人蒋月教授, 198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在该校完成了学士和硕士学位,1987年在华东政法学院任教后于1990年调入厦门大学任教。2004年-2005年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留学英国。她现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专著4部,主编和参编著作8部,完成了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她在夫妻财产制、配偶权等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受到立法机关的重视,目前正承担着“夫妻关系法研究”、“我国继承立法研究”等省级社科研究项目。其研究领域不仅包括亲属法,而且包括社会保障法,是这一新兴法律部门的最早开拓者之一,也是这一领域的最早专著作者之一。

  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点力争以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学科建设来培养一流的人才,欢迎国内外的有识之士积极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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