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站文章者,将被授予“学术臭虫”称号!

 

 

★机密★

 

厦门大学 2008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入 学 考 试 试 题

 

科目代码: 3346

科目名称:罗马法

招生专业 :民商法学

考生须知 :全部答案一律写在答题纸上,答在试题纸上的不得分!请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作答。

 

以下四题,第一题必做,占 40 分。其他三题选做两题,每题 30 分。

 

一、论罗马市民权

二、论罗马法与希腊哲学的关联(举至少 5 例说明两者的关联)

三、论无体物

四、分析如下原始文献

I.2,1,34 。 如果某人在他人的木板上作画,有些人认为木板添附于画;另一些人则认为:画,无论是怎么样的,添附于木板。但朕认为,木板添附于画较好。事实上,阿佩勒斯或帕拉修斯的画添附于一块极廉价的木板,是可笑的。因此,如果由木板的所有人占有画像,作画人要求画像,也不偿付木板的价金,他可由于恶意欺诈的抗辩被驳回。但如果作画人占有【画像】,逻辑的结果是,木板的所有人应被授予对抗他的扩用诉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不偿付作画的费用,他当然可因恶意欺诈的抗辩被驳回,只要作画人是木板的诚信占有人。事实上,不论是作画人还是其他人攫取了木板,木板所有人可提起盗窃之诉,是显而易见的。

 

 

要求每道题都以论文的形式解答,除了观点能自圆其说外,还要求文字流畅、论证扎实、层次分明,写成一篇小论文,不能以依序数罗列要点的方式答题。

 

 

 

 

声明:站内文章均仅供个人研究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来信告知

站内未注明作者之文章均为原创,如要使用或转载请来信告知

 

前期统计IP计数2320,新计数从2003年11月3日开始运行。

 

Copyright 2004 Institute of Roman Law, Law School, Xiamen University. Active ingredients: XHTML 1.0, CSS 2.0 .
网页设计者信箱:jojobear_905@hotmail.com
网站管理员信箱:romanla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