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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 势在必行

 

 

 

 最近,中国大陆的动物福利法已经开始起草了,动物的基本权利将被写进我国的法律。这无疑是一种可贵的进步。

 

一、动物福利法的设立,对我国的现实意义

 

1 、制定动物福利法,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的传统文化里,有很多支持动物福利法的内容。代表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儒、释、道三家皆提倡关爱动物。儒家里:荀子的“凡生乎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肯定了动物有感知的事实;孟子的“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表示了君子对动物的怜恤和悲悯;董仲舒的“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王阳明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尽处”和张载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告诉我们仁者不仅要爱人,而且要爱动物。相对于儒家,佛家与道家倡导关爱动物的程度更深,甚至鼓励人们不杀生——这已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故不再敷述。

 

2 、制定动物福利法,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近年来,国内虐待动物的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的发生,对社会造成了很多不和谐的影响。每一次虐待动物事件的发生,都激起了很多民众的愤慨和骚动,是为不和谐之一;血腥暴力的视频和照片污染了人们的眼球,又误导了孩子,助长了社会的暴戾风气,是为不和谐之二;由于没有法律来惩罚施虐者,义愤填膺的人们只好用自己的方式来惩罚施虐者,以此宣泄愤怒之情,可是这些民间的惩罚方式往往把握不当甚至违法,因此又造成了不和谐……如果动物福利法得到制定,有虐待倾向的人必然不敢像从前那样毫无顾忌地行凶,于是虐待动物的事件少了,社会的和谐也就更加得到保障了。

 

3 、制定动物福利法,是我国更加迈向文明的标志。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在从前,法律只规定人类自己的权益,并没有考虑到动物的疾苦和感受。可是在当今,已经有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所有的发达国家,和中国的台湾和香港)制定了动物福利法。正如圣雄甘地所说:“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国家及其道德是否伟大与崇高”,毫无疑问,制定动物福利法,是一个国家向文明与伟大迈出的一大步。

 

二、为动物争权利,符合全人类的道德发展规律

 

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的不同时期,人们的意识形态不同,且人们的意识形态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故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在不断地趋于完善。

 

从前,人与人之间并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在当时大多数人的眼里却是很正常的现象。古代的中国,女性受到歧视,只有男人才有权读书、参政和统治国家。君主专制的地区,帝王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人民必须屈膝于君主之下。美国从建国到林肯时代的一百多年里,黑人被当作物品,可以随意买卖、驱使。……重男轻女、君主专权、种族歧视,这些在现在人们看来是罪恶的事情,在当时却被大多数人接受并许可。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与人之间应当平等。于是经过了无数的争论与革命,“人人平等”终于成为了大众的道德观,并得以实现。

 

从前,动物没有丝毫的权利,被人们随意地处置,且大多数人并不认为保护动物属于道德范畴。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传统动物观的残忍与不公,意识到动物和人类一样有知觉和感受,所以也应当拥有生存、健康、活动、饮食等基本的权利。于是,为动物争权利的运动在世界各地兴起。如今,这些运动已颇具成效。在一批批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努力下,很多人已不再把动物视作“物品”,很多国家已经把“保护动物”写进了法律。“动物权”已逐渐进入人们的道德观念,这发展势头正如当时“人人平等”逐渐进入人们的道德观念一样。

 

也正如刚开始提出人人平等的时候有人反对一样,现今仍然有一些人拒绝“动物权利”进入他们的道德观念,他们无视动物的痛苦,顽固地否认关爱动物是一种道德。这些否认动物权利的人最终将失败,就像那些反对人人平等的人遭到失败一样,因为他们都无法阻挡社会的进步和道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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